社会 #11526
在公检法司中将执行局划归检察院管理更具有可行性
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,提出审执分离已经好多年了,但一直不见落地,这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。近日,我发布一篇有关这方面内容的文章,也收到不少评论,有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。 作为长期研究公安政法理论与实践的爱好者,对审执分离改革我已思考多年,总的观点:将法院的执行局独立地位太低,划归公安管理任务太重,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手段太弱,划归检察院管理增加职能。因此,我认为将执行局划归检察院管理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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