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“社保征收职责”逐渐从人社部门划转到税务部门,劳动者在追缴社保时,常出现“人社推税务,税务推人社”的情况。 今天我就分享一个案例,案例中的当事人为了追缴社保,从行政复议一直打到行政诉讼,一审法院判决劳动者胜诉。 人社局不服判决,提起上诉,结果二审法院直接强势打脸:“不得推诿!” 我先来简单概括一下案情: 案号(2024)赣10行终36号 1992年,当事人王彪(化名)入职江西某公司。 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