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上林一个电鱼的案子,最近判了。被查的时候,渔获物是2.17公斤。就这么点,放到菜市场上,也就两三条鲤鱼的分量。 判决下来,这个人拘役3个月、缓刑5个月,还得往那条河里放回成鱼6.51公斤、幼鱼4.9万尾。捞走2.17公斤,还回去6.51公斤加4.9万尾苗,这买卖亏了。 这账是怎么算出来的? 咱把算法拆开了说。农业农村部有一份《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(鉴)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(试行